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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质电热玉石床垫

时间:2017年09月0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 编辑:admin)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岫玉产品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岫岩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硬质电热玉石床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硬质电热玉石床垫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参数,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硬质电热玉石床垫的检验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 655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数限量

GB/T16553-2010  珠宝玉石 鉴定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9340-2014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GB 21550-2008  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

GB/T2994-2008 高铝质耐火泥浆 

QB/T 2994 电热毯  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DB/T1774-2009  岫岩玉产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镶嵌层

由镶嵌在床垫上的各种无机非金属类材料组成的区域表面层。

3.2 镶片

组成镶嵌层无机非金属类材料的最小单元体。如玉石片、理石片、陶瓷片等。

3.3 穿线缝合

用两根线将带有两个平行孔的长方形镶片穿在一起形成帘布状的镶嵌层,然后将镶嵌层与床垫内的镶边和衬里布缝合固定。由于这种镶嵌层远看很像坦克的履带,故也称之为坦克链。

4 型式与参数

4.1 分类

4.1.1 按固定镶片方式分为:

——网格缝合;

——胶粘;

——穿线缝合

4.1.2 按镶嵌层中无机非金属材料分为:

——玉石

——理石

——陶瓷

——其他

当镶嵌层材料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无机非金属类材料的镶片制造时,应按使用无机非金属类材料镶片的数量递减顺序一一排列进行分类。

示例:某厂生产的硬质电热玉石床垫镶嵌层材料是由70%玉石片和30%陶瓷片制造的,它的分类为:玉石、陶瓷。

4.2 型号命名

派生代号:镶嵌层材料,用材料的第一个汉语拼音字头表示。其中玉石就用Y和玉石名称代号(见表1)表示,(例)岫玉Y1、理石L、陶瓷T等。

使用方法代号:下铺式X。

制造商改进设计代号:阿拉伯数字。

规格代号:长×宽(单位mm×10)。

控制方法:控制型K和其他型T。

名称代号:硬质电热玉石床垫YCD。

示例:型号为YCDK200×140-1XY1,其含义是:尺寸为2000mm×1400mm的控制型、下铺式的岫玉的硬质电热玉石床垫,第一次进行改进设计。

表1 玉石名称代号

玉石名称

代号

玉石名称

代号

蛇纹石玉(岫玉)

1

大理石玉

3

透闪石玉

2

白云石玉

4

注:蛇纹石玉(岫玉)和透闪石玉亦统称谓岫岩玉

4.3 主要参数

产品的主要参数见表2。

 

  

表2 产品主要参数

规  格

(长×宽)

mm

   电

V

频率

Hz

W

 

  镶嵌层

尺  寸

(长×宽)

mm

 

镶片厚度

mm

网格缝合

穿线缝合

胶粘

镶片尺寸

镶片

数量

镶片尺寸mm

形(Φ)

长方形

b×c

圆形

(Φ)

内接六

边  形

a

2000×1800

~220

50

420

1510×1480

5

2500

25

1570×1480

2397

15

1500×1450

1806

25

1560×1480

528

50

1900×1000

380

1450×1200

2773

18×12

1500×1200

2000

25

1500×1350

1935

15

1470×1240

1110

25

1900×1000

180

1500×740

1250

25

1500×740

1215

15

1500×740

946

25

★1500×500

110

1300×300

440

25

亦可按合同规定执行。

1表中符号带“Φ”代表圆形镶片的直径;“b”代表长方形镶片的长;“c”代表长方形镶片的宽;“a”代表内接六边形镶片的边长。

5 要求

5.1 总则

床垫应符合GB 4706.23-2007和本标准的规定。

5.2 外观

床垫表面应平整、清洁,针迹整齐均匀、缝合牢固。如有倒角,四周圆弧应均匀对称。镶嵌层应达到做工精细,造型新颖独特,规格较准确,各零部件连接牢固,表面无尖、角、楞、刺,手感光滑、舒适。

5.3 镶嵌层尺寸及偏差

镶嵌层尺寸参数见表2,其偏差为:

——镶嵌层标称尺寸≥1000  mm,其下偏差应≤5%;

——镶嵌层标称尺寸<1000  mm,其下偏差应≤4%;

——镶嵌层相邻边应互相垂直,其垂直度用对角线长度表示。宽度<1200mm,对角线长度差应<50mm,宽度≥1200mm对角线长度差应<100 mm。

5.4 原料

5.4.1 无机非金属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和理化指标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2010中3.2规定的A类;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理化指标应符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其中岫岩玉(专指产自岫岩满族自治县境内的蛇纹石玉(岫玉)和透闪石玉的统称,下同)应符合DB/T  1774-2009中的5.1规定;其它玉应符合GB/T 16553-2010的规定。

5.4.2 纺织品基本安全

应符合GB 21550-2008的规定。

5.4.3 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GB 21550-2008的规定。

5.4.4 胶粘剂的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GB 19340-2014的规定。

5.5 镶片固定质量

5.5.1 网格缝合

镶片应牢固的固定在网布与衬里布(在穿线无妨布之上的一层布)之间的网格内,无脱落或篡位现象.网格应排列整齐美观匀,四周用粗线缝制,针迹整齐均匀、无跳线、脱线。

5.5.2 穿线缝合

穿制镶嵌层使用的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镶片应排列整齐、美观、各镶片之间间隙均匀,松紧适度。镶嵌层与底布应固定牢固,与周边连接应符合5.5.1规定。

5.5.3 胶粘

镶片应准确、牢固的粘贴在人造革表面凹坑内,粘接部位的粘胶率达到80%以上,且镶片周边应清洁、干净、无污染。

5.6 镶片数量和尺寸

镶片数量和圆形镶片的直径、内接六边形镶片的边长、镶片的厚度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中圆形镶片直径、内接六边形镶片的边长尺寸公差为±2mm,镶片厚度尺寸公差为±1mm。

5.7 镶片质量

镶片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岫岩玉镶片应符合DB/T 1774-2009附录A中的表A.5“玉制零部件”的规定;

——其它玉和理石镶片应质地较细腻,倒角匀称,表面颜色较一致、干净、光洁度高、光滑,无贯穿性裂纹、无明显棱角或残缺;

——陶瓷镶片应表面光滑、釉面均匀、平整、光洁、亮丽、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颗粒、不光洁, 颜色深浅不一、釉裂、剥釉、釉泡、釉疤与针孔、斑点、滚釉、薄釉等现象;

——其他镶片应表面光滑、倒角匀称、表面颜色较一致、干净、光洁度高,无贯穿性裂纹、无明显棱角或残缺。

5.8 电源线及连接软线的长度

床垫的电源线及连接线的长度应不小于1800 mm。

5.9 电磁辐射

QB/T 2994—2008规定执行。

5.10 温升

在规定条件下,温升应不小于17 K。

5.11 均匀性

在规定条件下,达到稳定状态时,其发热表面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不大于10℃。多温区床垫在规定条件下,达到稳定状态时,在各自发热区域内发热表面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不大于10℃。

5.12 控制装置

    QB/T  2994—2008规定执行。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的一般条件及试验用仪器仪表

应符合QB/T 2994-2008中6.1、6.2的规定。

6.2 外观检验

用目测和手触摸的方法进行检验。

6.3 镶嵌层尺寸及偏差测定

QB/T 2994—2008中6.4规定的方法测定。

6.4 原料

6.4.1 无机非金属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测定

GB 6566-2010规定的方法测定。

6.4.2 无机非金属材料理化性能检验

6.4.2.1 岫岩玉按DB/T  1774-2009规定的方法鉴定。

6.4.2.2 其它玉按GB/T  16553-2010规定的方法鉴定。

6.4.2.3 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按国家相应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

6.4.3 纺织品基本安全检验

GB 18401—2010规定的方法检验。

6.4.4 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测定

GB 21550-2008规定的方法测定。

6.4.5 胶粘剂的有害物质限量测定

GB 19340-2014规定的方法测定。

6.5 镶片固定质量检验

6.5.1 牢固性检验

分别将垫的四个边抻直,用力抖动5次,检查镶片有无脱落或篡现象;除此之外,穿线缝合床垫还应同时观察镶嵌层与衬里布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分层现象。

6.5.2 网格缝合与穿线缝合质量检验

用目测法检验。

6.5.3 胶粘质量检验

用目测法观察镶片粘接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污染。然后随机取下5块镶片,观察粘胶痕迹面积。

6.6 镶片数量和尺寸测量

镶片数量用目测法计数;尺寸及公差用精度为0.05的游标卡尺随机抽取10块测量。样品亦可从同批产品中的同等规格零件中抽取。

6.7 镶片质量检验

用目测法检验。

6.8 电源线及连接软线的长度

在电源线及连接软线处于无明显拉伸的情况下,用量具测量软线从床垫到电源插头之间的长度。

6.9 电磁辐射

QB/T 2994—2008规定的方法检测。

6.10 温升

QB/T 2994—2008规定的方法测量。

6.11 均匀性

OB/T 2994—2008规定的方法检测。

6.12 控制装置

QB/T 2994—2008规定的方法检测。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2 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

见表3。

表3 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中章条号

试验方法中章条号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缺陷分类

重缺陷

轻缺陷

1

●外观

5.2

6.2

2

●镶嵌层尺寸及偏差

5.3

6.3

3

●原料

5.4

6.4

 

3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中章条号

试验方法中章条号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缺陷分类

重缺陷

轻缺陷

4

●镶片固定质量

5.5

6.5

5

●镶片数量和尺寸

5.6

6.6

6

●镶片质量

5.7

6.7

7

●电源线及连接软线的长度

5.8

6.8

8

●电磁辐射

5.9

6.9

9

●温升

5.10

6.10

10

●均匀性

5.11

6.11

11

●控制装置

5.12

6.12

12

●标志和说明

GB4706.1、GB4706.23第7章

GB4706.1、GB4706.23

13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4706.1、GB4706.23第8章

GB4706.1、GB4706.23

14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4706.1、GB4706.23第10章

GB4706.1、GB4706.23

15

●发热

GB4706.1、GB4706.23第11章

GB4706.1、GB4706.23

16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4706.1、GB4706.23第13章

GB4706.1、GB4706.23

17

●耐潮湿

GB4706.1、GB4706.23第15章

GB4706.1、GB4706.23

18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4706.1、GB4706.23第16章

GB4706.1、GB4706.23

19

非正常工作

GB4706.1、GB4706.23第19章

GB4706.1、GB4706.23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4706.1、GB4706.23第20章

GB4706.1、GB4706.23

21

●机械强度

GB4706.1、GB4706.23第21章

GB4706.1、GB4706.23

22

结构

GB4706.1、GB4706.23第22章

GB4706.1、GB4706.23

23

●内部布线

GB4706.1、GB4706.23第23章

GB4706.1、GB4706.23

 

3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中章条号

试验方法中章条号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缺陷分类

重缺陷

轻缺陷

24

●电源连线及外部软线

GB4706.1、GB4706.23第25章

GB4706.1、GB4706.23

25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4706.1、GB4706.23第26章

GB4706.1、GB4706.23

26

螺钉和连接

GB4706.1、GB4706.23第28章

GB4706.1、GB4706.23

27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GB4706.1、GB4706.23第29章

GB4706.1、GB4706.23

    注1:带有“▲”符号标记为应检验项目。

    注2:带有“●”符号标记为抽检项目。

注3:表中的序号12~27为电器安全项目,其他为性能项目。

注4:原料的重缺陷是指:无机非金属材料放射性核素不符合A类规定;纺织品基本安全不符合B类规定;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超过规定值;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超过规定值,其余为轻缺陷。

 

7.3 出厂检验

产品出前.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表2规定的检验项目逐一检验合格,并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4 型式检验

7.4.1 型式检验项目

    当生产电源线及连接软线、控制开关、发热线的企业已为床垫生产企业提供了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且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全项检验)时,型式检验可按表3中的检验项目前带有“●”符号的项目进行抽检,否则,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3中带有“▲”符号标记的项目全项检验。

7.4.2 型式检验条件

正常生产每年应按表3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试制的新产品;

——设计、工艺或所用的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7.4.3 抽样

    每一规格的床垫,以100个为一批,如从生产日期起六个月内产量不足100个的,则以从生产日期起六个月内为一批,每批床垫抽取一个,按本部分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7.4.4 型式检验后样品的处置

    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应作为产品出售。

7.5 判定规则

7.5.1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在出厂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允许对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直到合格为止。

7.5.2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在型式检验结果中,有轻缺陷不合格者,能修补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不能修补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重缺陷有一项不合格者,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产品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永久、清晰的固定标签,应标注:

——4.2规定的型号;

——镶嵌层材料为岫岩玉的产品应粘贴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警示语;

——产品执行标准;

——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等;

——其它内容应符合《产品标识规定》。

8.1.2 包装标志

在产品的外包装箱上应标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生产日期、数量、型号、规格、毛重、生产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收货单位和地址、包装箱外形尺寸以及“易碎物品”、“禁用手钩”、“怕雨”等符合GB/T   191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8.2 包装

先将产品装入塑料袋内。再装入外包装箱。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并有可靠的防潮、防尘措施,并保证产品的绝缘性能和保护层不受损伤。每床产品还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保修单以及符合《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除此之外,说明书还应标注4.2规定的产品型号含义、玉石名称代号说明和4.3规定的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

8.3 运输

运输时应用蓬布遮盖,严禁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用手钩或抛摔。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仓库内,并与地面、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露天存放或与地面墙壁直接接触;不应接近热源或有放射性物资: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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